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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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促进鄂州市汽车消费的通知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经信、发改、公安、财政、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要求,进一步释放我市汽车消费潜力,根据《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2 号)、《关于开展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的通知》(鄂经信装备〔2022〕70号)、《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鄂经信装备函〔2022〕156 号)、《鄂州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若干措施》(鄂州政办发〔2022〕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促进汽车消费活动,现将有关通知如下:一、具体措施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按照湖北省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 2022 年6 月至12 月,对我市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市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

  (二)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根据全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统一部署,积极参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的在2022年 7 月至 12 月的新能源下乡湖北专场活动,以绿色、低碳、智能、安全--满足美好出行需求,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为主题的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开展促汽车消费活动是惠民利企的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 密切协作配合,推动促汽车消费活动中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形成工作合力。

  (三)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好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新闻报道,增强公众对促汽车消费活动的社会关注度,共同营造良好的促汽车消费氛围。

  (四)加强督办落实。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2022 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发现弄虚作假、骗补资金以及质量、价格等问题的,依法依规查处。

  附件:1. 鄂州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专项行动方案

                 2. 鄂州市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方案

  附件 1:

  鄂州市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2〕22 号)和省经信厅等7 部门《关于开展 2022 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的通知》(鄂经信装备〔2022〕70 号)精神,进一步释放消费活力,促进汽车消费持续恢复,现制定我市 2022 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补贴范围

  补贴期限内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我市列入湖北省 2022 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汽车授权经销商名单的合规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购买新车并在湖北省内上牌的,可申请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与各市州财政分别负担 50%。

  报废或转出的湖北号牌旧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须在2017年 1 月 1 日之前,且 2022 年 6 月1 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上日期均不含当日。

  二、补贴期限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12 月31 日止。如活动日期另有公告的,按新公告执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

  贴期限内。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后及时提交补贴申请,日期须在 2023 年 1 月 31 日前,逾期不予补贴。三、补贴标准

  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 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 3000 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 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 元/辆。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 1 辆车的补贴。 四、补贴方式

  属于补贴范围内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旧车,到市内厂家授权经销商处购买新车后,由经销商协助完成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登记。个人消费者在市内上牌后,及时到协助完成信息登记的经销商处,按规定提交申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所需申请材料。经销商按规定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签转账至符合条件的购车居民(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五、申报审核拨付

  补贴范围内的消费者,按规定向指定经销商提交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材料,由经销商协助完成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登记。经销商按规定完成申请材料初审后,在申报期限内,每月集中向市经信局提交个人消费者购买的以旧换新汽车的补贴申请(详见附表 1 和附表 2),经销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汇总数月补贴申请向市经信局集中提交。市经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审查经销商提交的申请

  材料。其中,市公安局负责老旧车辆(含报废及转出车辆)、新购车辆是否为湖北省内号牌及首次注册登记日期等是否符合要求。市商务局负责审查经销商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真实性。市税务局负责审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购车辆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真实性。市经信局在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金的车辆信息,对公示无异议的,及时汇总报市财政局,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经销商。六、监督管理

  市经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加强对我市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补贴资金按照规定审核拨付和使用。

  个人消费者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有关汽车经销商企业按照申报时间节点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申报,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造成无法获得补贴,由申报主体单位自身负责。对经查实的个人消费者或串通他人及经销商等提供虚假信息或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需要提供的主要资料: 个人身份证、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新车购车合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机动车行驶证等。本方案由市经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对有关条款进行解释

  附表:1.关于申请 2022 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的报告

  2.2022 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补贴申报车辆信息表


  附件 2:

  2022 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方案根据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2 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鄂经信装备函〔2022〕156 号)精神,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将组织开展 2022 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为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引导我市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绿色、低碳、智能、安全——满足美好出行需求,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活动时间

  2022 年 7 月-12 月

  三、组织形式

  (一)积极参与湖北专场活动。积极对接省经信厅、省商务局、省农业农村局、省发改委等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参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的 2022 年新能源下乡湖北专场启动活动及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二)开展网络促销活动。鼓励我市各经销商联合本次参加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汽车企业,积极参与“双品网购节”

  以及各平台自发组织的各类网络促销活动,支持与电商、互联网平台等合作举办直播或网络购车活动,通过网上促销等方式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三)支持乡镇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出台更多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政策,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动农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相关部门要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动员企业积极参与活动,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节俭办活动。

  (二)做好安全保障。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安全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加强安全防护,严防事故发生。

  (三)注重舆论引导。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新媒体短视频等渠道,开展活动全过程全覆盖宣传引导,加大新能源汽车科普宣传力度,加强活动前预热宣传,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 年8 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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